![]()
2020年10月14日,山东省济南市《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建设,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合理使用的通知》正式出台,标志着特医食品在医疗机构使用流通的规范化管理以及临床营养科室建设的规范化发展进入快车道。
1111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将营养诊疗科纳入临床一级科室。12111明确肠内营养剂由营养科统一管理,作为医院二级库房使用。13111明确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机构实施特医食品规范化管理。14111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规范特医食品的收费管理,由医疗机构根据特医食品成本费用自主定价,并进行价格公示。15111鼓励医疗机构对临床营养诊疗和经过注册批准的特医食品自行编码,纳入院内信息系统在门诊收费,不计入医保费用。16111加强临床营养科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从营养筛查及评价、诊断、治疗、监测等方面,加强特医食品的基本应用要求以及处方行为,临床营养工作向改善临床营养指标、关注实施率、营养干预率和筛查率等方面延伸。17111要求以营养治疗标准化流程为基础,建立健全营养诊断治疗信息模块和营养治疗专业数据库,并规范特医食品信息管理,对特医食品的处方、审核、配制、配送、统计、监测、不良事件登记和退出等进行全流程管理,同时做好电子化存档记录,实现集中统一规范管理。18111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市临床营养诊疗质控中心的管理。督促医疗机构营养科规范化建设,医疗机构做好特医食品的调配、临床应用和肠内营养配制室的设置与卫生规范。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临床营养诊疗科纳入临床一级科室管理,合理配备临床营养医师。19111从2021年开始,将临床营养诊疗工作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薪酬待遇等挂钩。感谢山东省尤其是济南市临床营养同仁们的努力!此文件的正面示范效应,将对临床营养和特医产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积极的推动作用。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相信不久的将来,必成燎原之势!